网约向导运营管理条例

更新日期:2023年04月03日
生效日期:2023年04月03日

导言

感谢您选择网约向导获得运营授权“本服务”)!在您使用本软件平台的运营授权前,了解我们提供的运营管理条例以及我们对您的期望是非常必要的,我们将尽可能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全面地向您展现本条例的内容,我们也希望您花一些时间,熟悉本条例各项条款。

本条例视为《网约向导服务使用协议》(链接地址:https://www.wyxdapp.com/doc/treaty.html,若链接地址变更的,则以变更后的链接地址所对应的内容为准;其他链接地址变更的情形,均适用前述约定。)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构成统一整体。

我们在此善意地提醒您,本条例中与您的权益(可能)存在重大关系的条款,我们已采用字体加粗的方式来特别提醒您,请您留意重点查阅。您应当在确认充分阅读本条例字体加粗条款,明确理解了该等字体加粗条款的前提下遵守运营管理条例。如果您对本条例及本服务有任何问题、疑惑,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为您提供了多种反馈渠道,希望为您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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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通道:

您可以关注“网约向导”公众号,点击“客服-在线客服”即可进入人工客服;

您可以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9:00-18:00)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027-59760575;

我们专门设立了liuyangqi@wyxdapp.com邮箱,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该邮箱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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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是您及/或您所代表的组织与我们达成的有关注册、授权运营网约向导的法律条例。若您代表组织注册、运营、使用本服务,则您须确认以下内容:(1)您已获得组织的授权,且该组织认可您的行为视为组织的行为,即组织认可并遵守您同意遵守的本条例项下全部内容;(2)您、您所代表的组织在使用本服务时还需同时遵守与本服务相关政策、规则等。

当您按照授权信息填写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条例且完成全部购买、登记程序后,即表示您及/或您所代表的组织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条例的全部内容,并与网约向导达成一致,成为网约向导的特约运营用户。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及/或您所代表的组织不同意本条例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及/或您所代表的组织应立即停止注册、购买登记授权信息程序除非您及/或您所代表的组织同意本条例的所有条款,否则您及/或您所代表的组织无权登录或使用任何网约向导运营相关服务。您勾选“同意”(具体措辞以页面载明的为准),或登录、开启以及在开启本服务状态下使用本服务的任何行为,即意味着您及/或您所代表的组织同意本条例及《网约向导服务使用协议》《网约向导用户隐私政策》《网约向导服务管理规范细则》全部条款,并同意受其约束。

一、定义

1.“组织”:指法人以及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合法设立、有一定的财产可以承担法律责任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伙、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2.“您所代表的组织”:指授权您代表其注册、订购、通过本服务管理后台管理本服务的组织。

3.“您”或“网约向导运营用户”:指自行或经组织授权代表组织接受并认可本条例的自然人,简称“用户”;为免歧义特此明确,若您代表组织注册、订购、使用本服务,则“您”的定义包括“您及您所代表的组织”。您系本协议中的被授权方。

4.“运营顾问”:指已经获得运营授权资格,并与您签约运营协议,通过网约向导给您提供本运营授权的服务方。

二、知识产权声明

1.您有权按照本授权许可,在中国大陆地区(仅为本协议之目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及授权范围内,对其他特约用户授权运营功能和平台服务权利。

2.网约向导平台依据本条例对您的运营授权许可,不视为网约向导内容和软件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等其他任何权利的转让,除本条例明确陈述的授权外,您不享有网约向导平台的知识产权的其他任何权利。

三、授权方式

1.网约向导运营授权必须经过运营顾问签约《网约向导代理运营协议,并通过网约向导支付给您的运营顾问相关费用方可获得本运营授权本服务

2.您在获取本运营授权后,就拥有给其他用户进行签约授权运营资格,并成为其他用户的运营顾问。

3.您同意并理解,您在开发其他用户运营授权,必须通过网约向导支付您的运营顾问费用。我们则为您的签约运营对象,提供相应的运营授权服务,并共同遵守我们制定的《运营管理条例》。

 

四、授权限制

您知悉并认可,您在运营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我们有权决定取消您的授权运营资格,且不予退回您已付任何费用(如有)

1、您不符合签约协议上的条件资格;

2、您自身不进行网约向导的运营工作开展;

3、跟您的运营顾问签约到期,并没有续期的;

4、违反《网约向导服务使用协议》以及平台其他相关规定的;

5、您在运营过程中有违法违规或造成平台重大名誉与经济损失的;

五、双方责任

1.您应当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承诺并保证有权利签订本协议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否则您无权使用网约向导的任何运营授权功能内容。

2.因您对授权内容违法违规或违约修改、使用等所导致您自身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给网约向导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和损失,由您全部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商誉损害、律师费用、法律开支等一切维护权益的费用。网约向导无须对您和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有权在不予通知的情况下关停您的账号,且不予退回您已付任何费用(如有)。

3.您严格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网约向导提供的运营服务内容,且没有违反与网约向导签订的任何其他协议,如遭受第三方指控侵犯运营授权的,网约向导将为您提供必要的法律协助。您因此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不利法律后果的,有权就您遭受的直接损失(不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在本协议约定的赔偿额度范围内向网约向导申请补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网约向导承担由内容引起的法律责任的最大限额为您向网约向导支付的服务授权费用,如果在网约向导通知或者您获悉任何内容被指控侵犯第三方权益后,您继续使用该内容的,不适用本赔偿保证。

4.您理解并同意,如网约向导获悉任何内容可能被指控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网约向导有权要求您立即停止使用该内容、删除或销毁任何复制件以及确保您的客户、合作伙伴等同样采取上述行动,因此引起的费用由您自行承担。

5.双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网约向导对您使用或无法使用网约向导授权内容而产生的或与此相关的赔偿或补偿责任,累计不得超过网约向导实际从您处收到的网约向导服务授权费用。

6.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利润损失、惩罚性、特殊、间接、后果性、附带或其他类似损害、费用或损失,网约向导无需对被授权人或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承担责任,即便网约向导已被告知可能发生该等损害、费用或损失。

7.您理解并同意,网约向导将尽全力丰富平台可体验的网约向导授权内容,但由于网约向导运营内容或版权变动等原因,导致网约向导功能无法正常使用,网约向导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需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六、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您和网约向导一致同意交由武汉市千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七、其他条款

1.即便您没有点击同意本条例,下述行为也可能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被我们视为您对本条例及网约向导平台所有条款与协议的认可:

1)点击登录网约向导

2)实际使用网约向导

3)实际使用网约向导连网约向导一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如有);

4)实际使用第三方连同本网约向导一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如有)。

2.本协议的变更请以《网约向导服务使用协议》中的“协议的变更”的约定为准。

3.本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以《网约向导服务使用协议》为准,《网约向导服务使用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以及本协议内容与《网约向导服务使用协议》内容存在冲突、不同的,以本协议的最新的更新版本(如有)的约定为准。